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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机EIAPP发证测试获准在船上进行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4-15 16:51:07 阅读:2693次 |
3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称,从2013年8月1日起,设有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氮氧化物减少装置)的船用柴油机的国际防止发动机大气污染证书(EIAPP证书)发证测试可在船上进行。 据了解,为减少大气污染,2005年5月19日,国际海事组织(IMO)《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生效。议定书对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进行了强制性规定,随后,IMO对《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进行了多次修订。2012年,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3届会议通过了《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附则的修正案。IMO要求,对于要取得EIAPP证书,但由于尺寸、构造和交货计划原因不能在试验台上进行前期发证测试的船用柴油机,其初次检验可在船上进行,船上试验必须完全满足《2008年氮氧化物技术规则》规定的试验台程序的所有要求,且应采用与在试验台上进行前期发证试验相同的程序,不允许有任何测量偏差。 此外,IMO还要求,装有氮氧化物减少装置的船用柴油机要取得EIAPP证书,其技术案卷内就必须有氮氧化物减少装置构件记录,而且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对整机或氮氧化物减少装置进行组合或单独测试。
MARPOL附则Ⅵ中关于EIAPP证书检查的规定
在2000年1月1日及之后建造的船舶上的或经过主要改装的输出功率超过130千瓦的柴油机应配备国际防止发动机大气污染证书(EIAPP证书)或符合证明,但应急柴油发动机、安装在救生艇上的发动机和准备只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装置或设备不在这一范围内。港口国监督检查官(PSCO)应核实EIAPP证书或符合证明的有效性。 作者:石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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